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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文工作丨深文普法小知识(第十期)

来源:    浏览数:53    发布时间:2021/12/8 9:31:55

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,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,广泛凝聚思想认识,充分展示遵义市红色城市、法治城市的良好形象,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,根据遵义市司法局、市法宣办《关于印发2021年遵义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遵法宣办通〔2021〕11号)工作要求,集团梳理了民法典 · 物权编法律知识问答供大家学习,进一步强化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理解。     

 

我国民法典 · 物权编一共分为五个分编(通则、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、占有),共计257条,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今天学习民法典 · 物权编的相关重要法律知识。

 

28.以建筑物抵押的,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抵押吗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:以建筑物抵押的,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。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,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。

 

29.乡镇、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单独抵押吗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:乡镇、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。以乡镇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,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。

 

30.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?

 

答: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: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(1)土地所有权;(2)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,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;(3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;(4)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(5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;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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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风险控制部

编辑:李   爽  

一审:王忠枢  李   爽

二核:吴友莉

三审:李   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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